股票收益权质押 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收益权质押的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收益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 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 的通知,四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收益权质 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并已于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 信中心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系统办理了股票收益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至四联集 团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

四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97.
4854 万股(其中 13,637.4854 万股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条件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限售),占公 司总股本的 34.
68%。本次涉及质押收益权的股份为 5,000 万股,全部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36.

5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6%。 四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 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本次股票收益权质押为融资需要,不存在质 权实现的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照规定及 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