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直报系统 上海碳交易试点企业100%按期报送2014年度碳排放报告
2015年3月31日中午,随着第190份碳排放报告提交成功,本市碳交易试点企业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碳排放直报系统提交了2014年度碳排放报告,年度报告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10号令)规定,碳交易试点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委报送上一年度碳排放报告。今年2月上旬,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本市碳交易试点企业2014年度碳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碳排放报告编制和报送的具体要求。

为了保障试点企业按期履行报告义务,在将《通知》书面送达各试点企业的同时,试点办安排同志还通过短信及时通知到了试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员。《通知》印发后第3个工作日,圣戈班韩格拉斯世固锐特玻璃(上海)有限公司就提交了报告,50%以上的试点企业在3月中旬都已完成报告提交。

针对部分试点企业技术人员变动、管理层调整等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门人员,及时与试点企业负责填报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编制报告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和系统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辅导。
在提交截止日的前一周,对尚未提交报告的企业,试点办安排人员每天跟进和督促,最终,所有试点企业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了2014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4月份将进入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核查期。目前,本市2014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已正式启动,各核查机构初步完成文件审核,并与试点企业就核查工作具体安排进行了沟通和对接,现场核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