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退市制度 A股退市率与美股相差70倍 退市制度又要动真格?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国证券市场上监管层多次表示要严格退市制度,但受制于各方阻力,最终都没有明显效果,此次政策究竟能取得何种效果仍有待观察。

A股退市率与美股相差70倍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邓舸称,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根据现有的退市规则,迄今为止,我国证券市场累计已有78家上市公司的股票退出市场交易。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上市公司的数量超过了2500家,因此退市率累积仅3%,如果计算年退市率仅约0.1%,与美国股市约7%的年退市率相差70倍!

邓表示,退市工作目前面临着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退市难、退市少的情况比较突出。从境外市场来看,退市既有强制退市,也有主动退市,在美国等成熟市场,主动退市的比例甚至超过了强制退市。如2003年至2007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6%,约1/2是主动退市,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8%,主动退市占近2/3。

另外,在退市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退市情形规定不够全面、退市相关指标设定不够合理、退市后安排不够配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够有效等问题。特别是由于具体执法标准不够明确,一些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影响到退市制度的具体实施效果。对此,证监会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在广泛听取市场主体、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退市意见》。

三方面完善退市制度安排
对此,昨日邓代表证监会再次表示,这次将从三方面完善与退市制度相关的制度安排,一是对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设置退市整理期,同时,为了防止部分投资者以投机为目的参与退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明确要求交易所应安排相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二是统一安排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设立的专门层次挂牌交易;三是明晰了重新上市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重新上市差异化的安排,为防止重大违法退市公司有关责任股东通过提前转让股份来规避法律责任,退市意见还对其转让行为做了专门限制。

邓舸表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退市制度的重要政策目标,也是退市工作的重中之重。《退市意见》在统一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上述退市标准(市场交易类、财务类指标)的同时,允许证券交易所在其上市规则中对部分指标予以细化或者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