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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建筑台基之上为原建筑空间,受晚期遗迹破坏,东侧未发现建筑使用期间地面,在台基中部偏西分布有1座半地下建筑(编号F1,2016年探沟发掘中清理),向西新清理出1处遗迹(编号F2)。F1坐北朝南,由门道、通道和地下空间组成,整体呈不规则甲字形,使用面积29.27平方米。F2根据形制判断,其由台基上的室内厕位和房外排污坑两部分组成。受晚期遗存破坏,厕位上部结构不存。发掘显示,厕所可分早晚两期。WWW,33033P,CON
WWW,33033P,CON此外,围绕高标准创建“洁净青海”,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牧区全域无垃圾试点建设和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坚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有序推进重点镇污水设施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置设施覆盖率,统筹推进接气排污和村庄环境整治,整村连片改善人居环境。(完)WWW,33033P,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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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比特币价格暴涨刺激了通过“挖矿”原始取得该虚拟商品需求的高企,但这一活动因高能耗并严重污染环境而被我国行政部门列入淘汰类行业名单,实践中仅靠行政执法难以全面禁止。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洪艳蓉点评表示,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尊重行政部门对“挖矿”行为的产业认定,未止步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将其上升定性为不符合《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规定而违背“公序良俗”,纳入合同效力评价体系,继而否定“挖矿”交易的有效性而使当事人各担风险,解决争议。由此,开辟了适用《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的裁判性规则新路径并构筑了通过否定商事合同效力,限制当事人从事有害绿色发展民事法律行为的裁判新思路。《WWW,33033P,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