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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是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虚拟电子货币。比特币“挖矿”系通过一定设备及行为获取虚拟商品比特币的相关投资活动。最高法院在阐述案件典型意义时指出,本案融合了“矿机”买卖、合作分成和托管服务等多重合同关系。《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条被称为《民法典》的“绿色原则”。WAN69,ME
WAN69,ME【解说】刘江华在香港社会从事公共行政工作近40年,曾先后任香港特区区议会议员、香港立法会议员、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等职,熟知香港社会变化。对于今年首次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参与全国两会,在国家层面参政议政,刘江华直言“机会难得”。在他看来,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既了解香港发展,也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可以提出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与香港发展的提案,寻找香港发展方向。WAN69,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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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比特币价格暴涨刺激了通过“挖矿”原始取得该虚拟商品需求的高企,但这一活动因高能耗并严重污染环境而被我国行政部门列入淘汰类行业名单,实践中仅靠行政执法难以全面禁止。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洪艳蓉点评表示,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尊重行政部门对“挖矿”行为的产业认定,未止步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将其上升定性为不符合《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规定而违背“公序良俗”,纳入合同效力评价体系,继而否定“挖矿”交易的有效性而使当事人各担风险,解决争议。由此,开辟了适用《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的裁判性规则新路径并构筑了通过否定商事合同效力,限制当事人从事有害绿色发展民事法律行为的裁判新思路。《WAN69,ME》